6年前,一名歹徒白天进入上虞市丰惠镇一户盗窃,被女主人发现后,歹徒施暴转为抢劫。因被害人当时被遮住眼睛,无法提供歹徒体貌特征,给破案带来难度,让歹徒一直逍遥法外。然而,上虞警方从现场提取了一枚指纹,也就靠这枚指纹,6年后警方在侦查另一起大案时,意外地将这名抢劫歹徒揪了出来。
入室抢劫 1999年3月3日下午2时许,上虞市丰惠镇某厂宿舍206室,女主人陈某回到家中后,发现柜子、箱子门都敞开着,她走进小房间,发现梳妆台后躲着一男子。可还未等她看清对方面目,那男子就迅速上前抓住她衣服,将她按倒在地并用铁撬杆猛击其头部,陈某顿时鲜血直淌。歹徒为不让其看清自己,将她拖至床上,用枕头挡住其两眼,继而将她捆绑后劫得其身上仅有的10元钱和家中一件呢大衣后逃离现场。 被捆绑的陈某极力挣扎,挪动着移向窗口,并大喊“救命!”邻居闻讯后将她解救并报了警。由于被害人陈某没有看清歹徒面目,无法提供歹徒的年龄、身高、相貌等特征,警方只在现场提取到一枚指纹。
指纹对号 6年时间过去了,丰惠镇发生了一起白天入户抢劫杀人案,在缉拿凶犯的过程中,上虞警方发现凶案现场留有指纹,于是就对众多一定年龄段的,特别是有前科、劣迹等的人进行提取指纹对比,果然破获了这起命案,而且获得意外“创收”:从有前科劣迹的马某处提取的指纹与6年前陈家入户劫案遗留的指纹对上了号。这名隐匿6年,已娶妻生子,满以为从此可“安稳过日子了”的马某,终于未逃过恢恢法网。
数罪并罚 马某,劣迹斑斑。17岁那年,他在邮电部门当临时储汇员时,乘机偷开现金支票,从农行提取公款8万元后,逃至广东省汕头市,住宾馆,下舞池,3个多月时间将8万元公款挥霍一空。但鉴于其犯罪时未满18周岁、家长为其退赃等原因,上虞市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从轻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、缓刑4年。然而尚在缓刑考验期中的他竟白天撬窗入室盗窃,被户主陈某发现后竟使用暴力转为抢劫犯罪。逃脱法网后,2001年5月,他又因寻衅滋事被绍兴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处以劳动教养一年。 近日,隐案6年多并有犯罪前科的马某最终被上虞市人民法院撤销了原判决,以抢劫、侵占两罪并罚,判处有期徒刑13年,并处罚金2000元,剥夺政治权利一年。真是罪有应得。
|